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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金龙/主任,男,安徽省望江县雷阳法律服务所负责人、创始合伙人。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,2001年通过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批准授予执业资格,具有二十余年从业经历,积累了丰富的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项金龙律师
电话号码:13805564728
手机号码:13805564728
邮箱地址:1991329519@qq.com
执业证号:31216181100056
执业律所:望江县雷阳法律服务所
联系地址:安徽省望江县农产品(棉业)综合大市场B5栋(望江大道与凉泉路交叉路口)
审理法院
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
委托代理人
原告:章某
委托诉讼代理人:项金龙,安徽省望江县雷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
被告:李某
委托诉讼代理人:王某,安徽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
案情介绍
原告章某与被告李某于2021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,2022年1月28日登记结婚,婚后共同生活仅三个月便因感情不和分居。章某认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,要求离婚并退还彩礼、首饰等共计457687元。李某则辩称同意离婚,但不同意返还彩礼,理由包括已与章某结婚并共同生活、章某有过错等。
案情分析
彩礼范围:需要明确哪些费用属于彩礼,哪些不属于。
彩礼返还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考虑是否应当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。
项主任在本案中为原告章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,发挥了重要作用:
证据收集:项主任指导章某收集了包括彩礼支付凭证、微信聊天记录、村委会证明等关键证据,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。
法律分析:项主任对彩礼的范围和返还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,明确了彩礼的构成和返还的法律依据。
庭审表现:在庭审中,项主任充分阐述了章某的诉求和法律依据,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答辩意见。
审判结果
法院判决如下:
准予章某与李某离婚;
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章某彩礼200000元;
李某婚前财产归李某所有;
驳回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章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,认为通过项主任的努力,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结束语
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案,项主任作为原告的代理人,充分发挥了专业技能,为原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。通过收集关键证据、深入分析法律问题、有力地庭审表现,项主任成功帮助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彩礼返还数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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